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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人物

王玉理,生于1954年,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人,1974年入党。家住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新兴村。曾担任新兴村调委会主任、耀州区调解协会会长、铜川市调解协会会长。如今因年过七旬退了下来,被耀州区调解协会聘任为“荣誉会长”,被铜川市调解协会聘任为“名誉会长”。

五十多年来,王玉理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00余件,调处成功率在98%以上,制止突发事件、群体事件56起。自1983年“全国第一次严打整治”以来的42年里,他们村没有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,连续30多年没有出现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,全村平安和谐稳定,村民安居乐业。他本人先后荣获“全国人民调解能手”“全国千名优秀调委会主任”“全国‘五五’普法先进个人”“全国‘六五’普法先进工作者”“陕西省劳动模范”“陕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”“陕西省首届十佳人民调解员”“陕西省金牌人民调解员”“铜川市建市60周年杰出贡献人物”等荣誉称号。新兴村也先后荣获“全国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”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”“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”等荣誉称号。
他的调解体会是:“一辈子就干一件事,五十多年就爱上了人民调解这个岗”。自1972年11月起,王玉理在人民调解这个岗位上坚守了53个春秋。为十里八乡的父老乡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促进家庭和睦、邻里团结、社会和谐稳定,无怨无悔地服务了53个年头。被乡亲们誉为“农家院里土法官”“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闲事队长”,“有矛盾找老王”也成了大家的共识。
一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,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
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升,矛盾纠纷也发生了变化。过去多是“墙根子、地畔子”“勺把子、锅沿子”之类的纠纷,现在则转化为农村土地承包、土地流转、征地拆迁、土地确权、林地确权、各类承包合同纠纷,法人与法人、法人与非法人之间的纠纷,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,以及生态治理、环境保护、公共卫生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婚姻家庭、老人赡养、家庭暴力、家庭冷暴力、民间借贷等纠纷,这些纠纷日益凸显,呈现出多元性、复杂性,给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,也要求他们积极应对。
在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中,他探索总结出“王玉理调解工作法秘笈”,和大家分享。
(一)“四心”“四勤”调解法
“四心”指的是:热心、细心、耐心、责任心;“四勤”指的是:勤学习、勤动脑、勤动腿、勤记笔记。
案例1:一起祖遗庄基纠纷
这是一起上访案,也是领导督办案,村镇两级在两年内多次调解都未达成协议。
耀州区某村邱氏兄弟二人于1980年分家,父辈将祖遗庄基一人一半分给弟兄俩,哥哥在北,弟弟在南。分家后,弟弟翻新了5间土木结构的瓦房,之后哥哥靠着弟弟的东垮建起了土木结构的门楼,直到事发。1992年,弟弟把瓦房拆除,在原地址上建起了五间平板房,当时没有争议。2020年4月,弟弟以哥哥的门楼占用了他家宅基地1.7米至2米为由,用大锤砸毁了门楼,还用建筑垃圾堵塞了巷道,不准哥哥家的车辆出行,由此引发纠纷并形成上访案件。村镇等领导来到“王玉理工作室”,申请协助调解。
王玉理经过现场勘察,走访邻居和原任干部,查明了纠纷的原委。他的意见是:第一,明确邱二门前的巷道属村集体所有,不属于邱二的宅基地;第二,邱二门前的巷道共宽4米,不存在邱大的门楼占用邱二宅基地的情况;第三,邱二砸毁邱大的门楼属于破坏性违法行为,应当赔偿门楼损失费1000元。经过分头做工作,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邱大在7个工作日内拆除门楼,后移到自家院内另建,由邱二包料,双方共同建起新门楼。这起祖遗庄基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,该案例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案例,2024年区法院将其拍成微电影报省上参评,荣获优秀奖。
(二)“四要四不要”“四宜四不宜”调解法
1. “四要四不要”:一是要学习、不要懈怠;二是要主动、不要被动;三是要动脑、不要轻易表态;四是要动情、不要讲情。
2. “四宜四不宜”:一是宜少不宜多(多听少说);二是宜粗不宜细(抓重点,小事放过);三是宜暗不宜明(背靠背);四是宜缓不宜急(事缓则圆)。
案例2:因耕地与林地确权纠纷案
这是一起越级上访案,也是一起涉法涉诉案,还是领导督办案件。
2024年3月份,铜川新区某村发生土地、林地确权纠纷。法院依据林权证判决,将魏某4.2亩耕地划给了林地承包人石某,魏某不服,引发上访案件。街道办、村“两委”、法院曾多次调解,都未能达成协议。最后,法院、包村领导申请到“王玉理工作室”协助调解。
王玉理经调查了解,查阅法院判决书,发现林业局在林地确权时,将10亩平整改造的耕地(其中包括魏某的4.2亩耕地)确权到了石某名下。魏某要求法院改判无果,引发越级上访。王玉理了解纠纷原委后,分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他们同意调解。经协商,王玉理建议由法院牵头,组织街道办、村“两委”会、林业局及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前调解,林业局现场重新划界,变更林权证,归还魏某责任田4.2亩,其余5.8亩耕地属村集体所有,进行有偿承包,并将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。这样,一起涉法涉诉土地纠纷案圆满化解。
(三)“听、劝、调、和”四步调解法
1. 听:耐心细听双方当事人讲述纠纷原委,从中分析各自想要达到的目的;
2. 劝:以法律为准绳,明确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,从情理道德层面进行劝说,让他们明白“得理让人”的道理;
3.调: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后,指出各自的优缺点,分析其诉求是否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、是否违反“村规民约”,通过调解,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;
4.和:调解协议达成后,双方签字按手印,握手言和,满意而归。
案例3:20年未尽赡养纠纷案
2022年8月12日,一对年近六旬的夫妇来到工作室,咨询因赡养老人引发的矛盾纠纷。原来,这位男子是一名公办小学教师,现年58岁。他92岁的老母亲生育了三女一儿,20多年来,老人一直由三个女儿轮流伺候赡养。2022年端午节,老人哭闹着要回自己的家,大女儿开车将老人送回老家。到家门口时,儿子儿媳坚决不准老人进门,把老人和大姐拒之门外。临走时,他大姐留下两句话:一是咱们法庭上见;二是要求弟弟支付她们姐妹20年照料老人的赡养费,每月1500元,共计36万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按子女月收入的20% - 30%给付赡养费,当事人月收入8000余元,姐姐的要求合情合理又合法,应予以支持。王玉理的意见是:立即启动调解程序,三个工作日内,姐弟四人一同来调解室进行调解。第二天中午,当事人打电话告诉我,他母亲住院了。王玉理说:你们一家人赶快去医院伺候老母,给老人认错,给你三个姐姐赔礼道歉,争取她们的谅解。当老人见到重孙后(四世同堂),非常开心,把孩子抱在怀里亲了又亲,感冒和心病都减轻了一半。出院后,儿子儿媳将老人接回了家。老人高兴地说:金窝银窝,不如咱的老窝,还是家里好。

(四)“法、德、情、礼”四大调解文化
“法是由道德而来”,“公序良俗”是自然规律。无论是家庭纠纷,还是邻里矛盾,首先要讲的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的传统美德。做人做事“德”为先,有情有理,对事不对人,一碗水端平,通过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的方式解决纷争。
(五)“两讲、四清”调解法
在调解过程中,巧妙地将德法情理融为一体,平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是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一门技术。掌握好这门技术要做到“两讲四清”。
1. 两讲是:一是讲道理。要做有原则的调解,调解不是和稀泥,要把道理讲透,让当事人心服口服。二是讲法律:要做有底线的调解,坚决不能在调解过程中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的事情。对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,坚决予以拒绝,讲清纠纷原委,达成调解协议后,进行司法确认,保障协议执行到位的法律效力。
2. 四清是:一是吃透案情。就像医生看病一样,把准脉,下准药。二是融入真情。就是要带着满腔热情去做思想工作,一声亲切的问候,一杯清茶,用真情感化人,“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”三是拉近感情。就是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,退一步海阔天空,让一步对方感恩。四是互换心情。就是要想当事人之所想,急当事人之所急,换位思考,才能确保调解案件公平公正的效果。
案例4:由诉讼到撤诉离婚案
2022年国庆节,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来我家,咨询女儿被女婿起诉离婚的事。他的女儿和女婿结婚三年多,生有一个近三岁的女儿。结婚以来,夫妻感情很好,家庭幸福,邻里团结。但是,自从女儿出生后,家庭和睦的气氛就没有了,公公婆婆嫌弃儿媳没有生个男孩,整天大吵大闹,没完没了。孩子满月后,娘家父母把她们母女俩接回了家,这一走就是三年。女婿从来没有来家看望过她们,也不打电话问候,后来甚至都把电话号码换了。这三年,她们母女俩的所有费用都是娘家贴补的。买房首付30万元是夫妻共同支付的,女方还支付了11个月的房贷3万元。根据以上情况,王玉理的意见是:让夫妻二人一块来工作室进行调解。在调解中了解到,男方家庭三代单传,父母重男轻女观念较重,一直阻挠夫妻见面,但夫妻二人还有感情。经调解,男方通过微信给媳妇转款10万元,承担了之前女方在娘家的花费,并把媳妇和女儿接回去,与父母分开居住。调解结束后,他们夫妻俩告诉王玉理:“只要夫妻恩爱,齐心协力,我们的小日子会过得更好。”
“家庭纠纷别小看,磕磕碰碰随时见;理智忍让天地宽,老者关爱小者安;互相包容没歪理,互敬互爱全家喜。”

耀州区司法局多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,自2021年9月成立以来,共调处各类疑难复杂案件、跨地区合同纠纷、企业借贷、遗产继承等案件300余件,经过司法确认的案件134件,调解成功率100%,没有一例投诉、民转刑、上访事件发生。耀州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24年8月挂牌成立以来,共调处金融借贷纠纷65件,涉及合同资金过亿元,调处成功率100%,经过司法确认38件,没有一起投诉案件发生。

耀州区司法局、多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荣获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”“全国‘七五’普法先进区县”“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”“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”“全省‘枫桥式’人民调解工作法”“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”等10多项奖项。2024年《人民调解》杂志第一期刊登了“源头治理、非诉在前、多元化化解、属地管理”的耀州经验,第二期又刊登了耀州调解“一张网”“全区一盘棋”的工作经验。先后接待了海南省司法厅、江苏省人大法工委、河南省、山西省部分地市政法委以及全省各市区县前来参观学习的考察团136批次,受到省委常委、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、省司法厅杨政国厅长等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 和充分肯定。

二、开展“普法”宣传工作,灵活多样营造老百姓学法、普法、知法、守法、遇事找法的浓厚氛围
2020年11月16 - 17日,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确立了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”,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、法治中国奠定了法治保障,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法治保障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中之重,是法治建设之魂。
(一)灵活多样、依案说法,不断提高老百姓依法维权意识
早在七八十年代,没有宣传工具,王玉理利用村上唯一的一块黑板报,把报纸上刊登的实用案例抄写在黑板报上,供群众观看学习,还把平时自编的普法、调解快板、顺口溜抄写在黑板报上,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。九十年代后,村上购买了扩大机和高音喇叭,王玉理编写了普法广播讲座,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、以案释法,大力宣传宪法、婚姻法、妇女权益保障法、老年权益保障法、土地法、农村土地承包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刑法、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。由于高音喇叭传播远、声音大的特点,宣传面不仅覆盖了全村两个自然村四个村民小组,也为周边四邻八村在田野上干活的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,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。
(二)微信普法收效好,指尖普法打通“最后一公里”
自2016年6月以来,王玉理建起了300多人的“法律道德讲堂微信群”,还利用23个微信工作群及1200多人的朋友圈进行互动交流。近年来,每天早上他都会把陕西司法“每日金句”以及陕西司法“依案说法微视频”发送到各个微信群和朋友圈分享。耀州区司法局聘任的15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又即时转发到各自的微信群,纵向到底,横向到边全覆盖,打通了法治宣传“最后一公里”,让老百姓自觉形成“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纠纷靠法”的行为习惯。

(三)自编顺口溜、快板进行宣传,接地气、通俗易懂,深受广大群众喜爱
在五十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、开展法治宣传的实践中,王玉理把亲自调解的典型案例、民间常用的法律常识编写成200多篇4000多字、接地气、通俗易懂、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、顺口溜进行广泛宣传,不少作品在《铜川日报》《陕西日报》《西部法治报》、学习强国等媒体发表。
2014年,耀州区司法局出版了《心语——王玉理顺口溜汇编》一书,在全市全省推广交流。
在疫情防控期间,王玉理靠着一对竹板活跃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。一个月来,王玉理自编自演,用通俗易懂、朗朗上口、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抗疫宣传,先后编写了《众志成城战疫情》《冠状病毒需防范》《疫情防控广宣传》《打赢防控阻击战》《八项规定暖民心》《防控生产两不误》《法治宣传战疫情》等16篇快板顺口溜,在46个微信群、730人的朋友圈宣传互动,有12篇被“耀州宣传”“微耀州”“法治铜川”“法治耀州”“铜川政协”等微信平台转发。他利用村上的大喇叭以快板表演的形式直播宣传6期,在朋友圈宣传疫情防控信息38期,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交口称赞。
2023年11月,铜川市司法局绘编了《王玉理调解法——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铜川实践》一书,在全市、全省推广交流,得到各级领导及同仁的赞誉。例如:
进机关、进社区宣讲:“家国大法是宪法,其他法律是子法。依宪治国是总纲,依法治国国富强;平安中国靠法律,依法执政惠民生”。
进乡镇、进农村宣讲:“国家颁布了民法典,遇事找法真方便。民法典共七编,1260条法律写里面;还有附则共两条,各类法律要记牢……”“珍惜土地靠大家,时时不忘土地法;农村土地承包法,自主经营把家发”。
进妇联宣讲:“婚姻法、很重要,夫妻关系要牢靠;教育子女孝老人,夫妻恩爱勤持家”“妇女权益保障法,男女平等勤持家;家庭暴力要不得,婚姻破裂毁两家”。
进学校宣讲:“未成年人保护法,全社会都要关爱他。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抽烟、不喝酒;不赌博、不沉迷网络,不打架、不斗殴;守纪律、讲公德,做一个守法小公民”。
王玉理的感言:作为一名模范基层调解员,调解工作虽然平凡,却有着深远的意义。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,却用他的默默付出,保障社会稳定和谐发展。让党和政府放心,让老百姓安居乐业,筑牢连心桥的纽带作用。他就像一颗毫不起眼的螺丝钉,虽然渺小,却紧紧地钉在平安稳定和谐、基层社会治理这个大机器上,不可或缺,一旦缺失,整个运行就会像失去了链条的自行车,无法正常运行。
今后,王玉理将再接再厉,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希望,扬帆起航,踔厉奋发,为一方百姓的幸福安康贡献力量。